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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产品公共化的可能性

J.Drovak在近期谈到了十大”bright ideas“,有一条叫做“Make Dead Products Public Domain”。(另外有一条叫“停止外包”,说Intel与其在中国成立工厂不如在美国(指的应该是大连新的封装工厂),不过PC Mag中文版的翻译却成了“与其在印度成立工厂…”,编辑们的用心良苦…)

退市产品的公共化问题,的确是个非常好的主张,不过面临的困难极其巨大,我大致分析一下大概有以下两个主要原因阻止了这件事情的发生:

1. 产品所有者的潜在经济利益。一个退市的产品,虽然不能为其拥有者带来经济利益,但一旦成为免费的公共资源,有可能间接与自己目前的产品发生冲突或者有可能被利用来创造和自己竞争的产品(或免费提供)。比如微软不卖DOS已经很久了,如果把DOS免费贡献给公众,可能会被利用到一些可能成为微软利益区域的领域(或者某些当前还无法预测的领域)。放在产品所有者自己手里,虽然一分不赚,但也没了这些风险的困扰;

2. 专利的限制。即使产品所有者主观上愿意把陈年老货免费赠送给大众,一个潜在的问题是产品所包含的专利权。如果产品内包含的所有专利都也都来自同一所有者,那么这个问题很简单,如果产品包含的专利还同时来自与第三方,那么产品公共化所涉及到的就不仅仅是产品所有者单方的问题。要达成多方的共识本身就要耗费资源,这个问题如果没有相关法律制度的帮助,很难促成。去年,IBM的OS/2正式下市,有不少人提议将OS/2开源,最终IBM还是没有开源OS/2的原因之一就是OS/2不仅包含IBM的代码,还有其他公司的代码。

除了需要配套的著作权和专利法的促成外,政府还必须提供必要的利益补偿(比如免税等等),才能把这件企业(尤其是软件企业)最低优先级的事情进入所有人的视线,让知识财富更好的为社会服务。